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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在重點筆記本那一段話,
家甄叫我PO上來,
嗯...其實那是一個感覺,
一個我做事的基本原則,
家甄看了很有同感,
只是不知道這樣的人有幾個。
王子猶,我實在很欣賞你!
如果我們生在同一個時代,
我們會變知己吧!?
(不過你大概覺得我只是一知半解吧)
◎
其實對於追尋任何事物,
在我心中就像「王子猶訪友」一般,
你在下大雪的半夜,船行了一夜,
才到達朋友戴安道的家門口,
卻沒有進門而原路返回,
你只說:「吾本乘興而行,興盡而返,何必見戴?」
我樂於追求,但我不是為"達到目的",
更遑論"不擇手段"呢?
我之所以樂於追求,大概可以說,
我只是想跟著你在大雪的夜,划船。
何必問我原因,又何必勸阻?
(勸阻的話,我大概會用船槳打你x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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